一、現在很多行庫都有許多呆帳,聽說以臺灣銀行最多,而又譬如大秦紡織公司你貸給它四億之多,差不多要倒閉了,你還要陸續借給它,所以沒有按照規定來辦的話,一定是舞弊,慷他人之慨,圖謀第三者之福利,應該送法院依法辦理;二、法律是大公無私,人人一律平等,為什麼在臺北市的公務員宿舍可以讓,其他縣市的就不可以讓,到底是根據那一條法令?三、請教主計處劉處長:好的守法的主計人員往往要受到?枉,建議處長應該拿出魄力對你優秀的主許人員,要保護他,為了正義,應該要這樣做;四、外銷木材材為什麼不和內銷統一辦理,而由物資局單獨去辦,這是什麼原因?一切呆賬內容,希望財政廳要澈底調查、利用政策豪名之下,超過程度的貸款,在依法上應該要怎麼給他處分?而對有失職的人也應該依法處理;潮州中學許少華,內埔中學葛主任,這兩佔實在是優秀的主計人員,希望處長不要是非?倒的話,?枉了好人。